| 组全名 | J34 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 |
| 编号 | #G11733 |
| 发行背景 |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发行机构 | 中国人民邮政总局 |
| 组类型 | 纪念邮票 ("J"字邮票) |
| 发行日期 | 1978年10月22日 ![]() |
| 停用日期 | 未知日期 |
| 使用范围 | 全国通用 |
| 适用币种 | 人民币 |
| 设计者 | 潘可明 |
| 描述 | 1978年8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政府在北京签订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同年10月23日起正式生效。该条约的主要内容是:双方应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或武力威胁;任何一方面都不应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或其它任何地区谋求霸权,并反对任何其它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按照平等互利和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进一步发展两国之间的经济和文化关系,努力促进两国人民的往来。双方确认本条约不影响缔约各方同第三国关系的立场。 |
| 承印厂 | 北京邮票厂(全部) |
| 组内信息 | 共 2 枚 |
版本状态
| 版本信息 | 已验证 吕刚强7 共 4 次修改 |
| 版本变更 | 最后修改 吕刚强7 214 171 2020年9月19日 |
| 切换语言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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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2020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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