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全名 | J9 “五七”干校 |
| 编号 | #G11707 |
| 发行背景 |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发行机构 | 中国人民邮政总局 |
| 组类型 | 纪念邮票 ("J"字邮票) |
| 发行日期 | 1976年5月7日 ![]() |
| 停用日期 | 未知日期 |
| 使用范围 | 全国通用 |
| 适用币种 | 人民币 |
| 设计者 | 刘硕仁 |
| 描述 | 1968年10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柳河“五七”干校为机关革命化提供了新的经验》的消息,在编者按中引述了毛主席有关指示:“广大干部下放劳动,这对干部是一种重新学习的极好机会。”。此后,国家行政机关、文化、科学研究单位大批受到运动冲击的干部纷纷被下放到设在各地农村的“五七”干校劳动。1978年后,这些干部都陆续回到原单位,设在各地的“五七干校”陆续移作它用。 |
| 承印厂 | 北京邮票厂(全部) |
| 组内信息 | 共 3 枚 |
版本状态
| 版本信息 | 审核并锁定 吕刚强7 共 5 次修改 |
| 版本变更 | 最后修改 吕刚强7 214 158 2020年9月18日 |
| 切换语言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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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修改 吕刚强7
214
158 2020年9月18日

